监管架构与外资准入框架 Regulatory Framework & Entry

明确“谁管什么、批什么证、需要哪些材料”,是开展任何合规矿业活动的前提。

2.1 主要政府机构Institutions

机构名称职能概述
矿业与能源部
Ministry of Mines & Energy (MME)
统一监管全国矿业:制定矿业政策、划定与登记矿权、审批 Class A / Class B 等各类许可证。
财政与税务相关机构 负责公司所得税、特许权使用费等税种征收,监管矿业税收与出口收入的合规申报。
环境监管机构 审批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估(ESIA),签发环境许可并监督执行情况。
中央银行 / 外汇与出口管理机构 监管黄金出口、结算与外汇回流,确保资金通过正规金融通道进出。

2.2 外资许可分类与常见路径License Types

Class A & Class B(简化示意)

境外主体参与 Class B 项目时,一般需满足并配合以下方面:

2.3 Class B 监管结构与业务链条示意Class B Flow

Class B 项目可以理解为一个“有明确边界的砂金生产单元”, 从国家划区、社区协议到出金与资金回流,形成一条相对完整的监管链条。

  • 国家层面:划定勘查与采矿许可范围,审查技术、资金与合规能力。
  • 社区层面:就土地使用、补偿、就业与基础设施建设达成协议。
  • 环境与安全:对 ESIA 及环境管理计划进行审批,监督生产与复垦。
  • 金融与出口:对金锭销售、出口及外汇回流进行合规监管。
一个 Class B 项目通常由“矿权许可 + 社区安排 + 环境许可 + 出口与结算通道” 四个支点构成整体结构。 任一环节不稳固,都会直接影响生产的连续性以及后续产出分配与结算执行。